跳到主要內容區

 

彈性支用額度非額外多出之經費,係於原核定業務費項下,匡列部分「額度」可用於本會101年10月26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71206號函所列得不受行政院相關規範之限制項目,故整體經費仍然沒有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