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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新制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有關國外差旅費之之用及出國報告繳交之補充規定如下表:(國科會98年12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0980091355號函)

 

 

核定情

實際出國情形

出國

報告

備  

3年均核有國外旅費

未出國

免繳交 

未支用經費繳回科技部

3年均出國

依實際出國之情形逐次繳交

其中未出國年度經費繳回

僅其中1年(或2年)出國

合併3年經費出國1次

其中未出國年度經費繳回

合併2年經費出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