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新制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有關國外差旅費之之用及出國報告繳交之補充規定如下表:(國科會98年12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0980091355號函)
實際出國情形
出國
報告
備 註
3年均核有國外旅費
未出國
免繳交
未支用經費繳回科技部
3年均出國
依實際出國之情形逐次繳交
其中未出國年度經費繳回
僅其中1年(或2年)出國
合併3年經費出國1次
合併2年經費出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