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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對象主要為校內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新臺幣250元,午、晚餐每餐單價須於100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200元為基準編列;住宿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
2、參加對象主要為學校以外之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500元;每日住宿費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薦任級以下人員基準辦理。每人每日膳費1,000元;每日住宿費為2,000元。但外賓每日住宿費為4,000元。如於膳宿費以外,再支給外賓其他酬勞者,其支付費用總額不得超出行政院所定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前項膳宿費規定,應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得視實際需要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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