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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該總處100年12月6日處會二字第100000765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我國政府會計公報等已函頒自105年陸續實施,在未實施前為研究、試辦作業之需等所核發之相關函文停止適用。爰停止適用中央政府作業基金會計報告、會計科目及淨資產運用分錄釋例一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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