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該總處100年12月6日處會二字第100000765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我國政府會計公報等已函頒自105年陸續實施,在未實施前為研究、試辦作業之需等所核發之相關函文停止適用。爰停止適用中央政府作業基金會計報告、會計科目及淨資產運用分錄釋例一致規定。
教育部 函.pdf
行政院主計總處 函.pdf
中央政府作業基金會計報告、會計科目及淨資產運用分錄釋例一致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