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召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時,請主(會)計單位視議題需要列席會議並依權責協助提供意見。
教育部會計處112年2月6日臺教會(四)字第1120011489號函.pdf
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2月2日主會財字第1120000924號函.pdf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1月17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7581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