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為提振觀光旅館及旅館等旅宿業景氣,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底,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之放寬措施,請依來函說明辦理。
行政院95年7月14日院授主會三字第0950004326A、B號函.pdf
行政院95年9月21日院授主會三字第0950005599號函.pdf
行政院103年12月22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31500018號函.pdf
行政院110年10月6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101500497號函(原函).pdf
教育部110年10月13日臺教會(四)字第1100137296號函(來函).pdf